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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佛山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全攻略如下:
一、政策背景
为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,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,佛山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。以下为2025年佛山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全攻略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 符合报废标准的汽车; 2. 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佛山市户籍居民; 3. 汽车报废后,未重新注册登记; 4. 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。
三、补贴标准
1.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根据车型、排放标准等因素确定; 2. 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车辆购置税的50%。
四、申领流程
1. 提交材料
(1)汽车所有人身份证; (2)汽车行驶证; (3)汽车报废证明; (4)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; (5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2. 办理报废手续
(1)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; (2)报废手续办理完毕后,领取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。
3. 提交申请
(1)携带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和相关材料到当地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; (2)工作人员审核材料,确认无误后,发放《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》。
4. 领取补贴
(1)提交《报废举报 -
2025年佛山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攻略
实施时间:2025年1月1日(含当日)起实施
补贴对象
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
旧车车主、新车车主、补贴申请人三者需为同一人。
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,其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。
补贴范围
2025年,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、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,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,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。
消费者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,应当于2025年1月8日(含当日)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,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。
补贴标准
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2万元;
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1.5万元。
特别提醒: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,不享受补贴;同一个人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,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。
车辆要求
报废车辆
符合条件的报废车辆包括:
2012年6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;
2014年6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;
2018年12月31日(含当日)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。
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《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》(GA802-2019)中机动车结构规格分类表规定的“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”。
新购车辆
符合政策要求的新购车辆应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,其中乘用车应为未注册登记过的、且是符合公安部《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》(GA802-2019)中机动车结构规格分类表规定的“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”。
申领流程
登录平台
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,请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(https://qclt.mofcom.gov.cn)
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微信小程序。
填报信息
登录平台后,请按指引提交以下申报资料:
1.填报个人身份信息,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;
2.填写申请人I类银行卡账户信息;
3.填写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等相关信息,上传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原件照片;
4.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等相关信息,上传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原件照片等。
注意: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。
平台审核
请消费者及时关注平台后续提示信息,并根据提示信息进一步补充材料或订正信息(在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平台“申请进度查询”入口可以查询相关信息或补正)。
补贴申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,按相关流程将拨付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卡账户。
特别提醒
申报平台。请汽车经销商熟悉并指导个人消费者区分“报废更新”“置换更新”申请补贴。汽车报废更新申报过程中,部分栏目信息由平台根据图片自动识别生成,可能与原件有出入,申请人在提交信息之前务必核对是否与原件一致。
信息提交。涉及旧身份证号码为15位、港澳居住证、护照等情况的申请人,在申报时请在“其他材料”处上传旧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1-2页等相关资料供核对。
补贴发放。经平台审核通过后,报废更新补贴将打款至消费者本人银行卡账户。消费者提供的银行卡必须为中国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,且是在有效期内的一类卡账户,请申请人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,并确认处于正常使用状态。不可提供二类银行账户及信用卡。
受理期限。2025年度汽车报废更新现已实施,消费者完成全流程后请抓紧申报。
政策过渡期特别说明
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,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,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,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。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《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商消费函〔2024〕392号)有关要求。
温馨提示:按照商消费函〔2024〕392号文要求,报废车辆应为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、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。且报废车辆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。
咨询电话
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咨询:0757-66866763、0757-83209265。
咨询时间安排:工作日8:30-12:00、14:00-17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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